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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暂停岑溪辖区外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入我市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水汶社区站
    2019-04-18 12:08:21    来源: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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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暂停岑溪辖区外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入我市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养殖环节输入风险,确保全市生猪产业安全,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暂停岑溪市辖区外生猪及其产品调入我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措施

    (一)从2019年4月18日起,暂停岑溪辖区外商品肉猪及生猪产品(含冷冻)调入我市,禁止在我市屠宰场宰杀外地商品肉猪;对符合调运条件的种猪和商品仔猪,凭原产地猪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和官方认可的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阴性检测报告方可调入。

    (二)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畜牧兽医站、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做到每台运猪车必查、一旦发现违规调运立即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相关单位处置,严防外地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我市。

    二、暂停调入期间,对违规调入我市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将此通知告知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商、屠宰场(点)、经销商、餐饮企业负责人等,并在公共窗口广泛宣传。

    四、恢复正常调运时间另行通知。

                                              岑溪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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