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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辟谣】4月1日起电动车不上牌?岑溪交警告诉你真相。

    信息发布者:水汶社区站
    2019-03-14 18:33:12    来源:岑溪交警   转载

    近日,岑溪市内传言,岑溪公安交管部门2019年4月1日起停止电动车上牌业务。

    这个信息,假的!假的!假的!!!

      根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9号),岑溪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常态化为群众办理车管业务。

      相关规定大家一定以权威部门发布为准,切勿听信谣言。有最新通知,我们也会在第一时间发布。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交警小贴士

    (一)电动及轮椅车登记核发牌证需提供的材料:
    购车正式完税发票、合格证(原件)。需留存请自行复印。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名字与购车发票相同)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非岑溪市户籍车主除须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岑溪居住证复印件一份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以上材料在申请注册时随同车辆一起提交查验。

    (二)根据广西区财政厅、物价局批复(桂财税2号),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收工本费10元。

    机动轮椅号牌、行驶证免收工本费。

    (三)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遗失的请向原销售商或厂家申请补办后,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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